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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通知
2025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云智创新与产学研共同体专项申请指南
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的通知》(教科发中心函〔2025〕3号)的相关要求,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与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知识加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联合设立“2025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云智创新与产学研共同体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1.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中心与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知识加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联合设立“云智创新与产学研共同体专项”...
2025-11-20
关于科技项目分类分级认定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岗位聘用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24﹞72号),A类成果(项目、奖励)除主要完成人(负责人)外,可另算若干条件。为做好备案相关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由科技处主责管理的科技项目、科技论文、科技奖励。 二、备案程序 1.项目负责人(成果完成人)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科技项目分类分级认定备案表》,项目负责人(...
2025-11-04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第三批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科技创新重点任务,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湖北省科技厅现启动2025年度第三批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申报的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包括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项目,聚焦深海深空深地、脑机接口、长江大保护、合成生物、光电芯片等重点领域(具体领域方向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将《...
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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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021-06
科技处入驻华中师范大学校务服务中心的通知
为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深入落实,科技处以“少跑一趟、少等一天、少签一次”作为改革的具体目标入驻华中师范大学校务服务中心(位置为田家炳负二楼,原一卡通中心,工商银行南侧),请涉及到以下项目的老师即日起赴该处办理相关业务。1.基本科研业务费报账初审(适用于编号起始为1100-30106的科研项目)(1)提交经费报销单及相关票据(如有特殊情况说明、出差审批单、自驾车租车出差申报单、酬金发放明细表,请先提交学院... -
282021-06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 部署开启科技强省新征程的意见》以及《2021-2022年湖北省科技计划体系优化方案》安排,省科技厅现启动2021年度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工作。重点研发计划主要聚焦我省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要载体和重点政策,以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企业创新能力,推动经济... -
242021-06
关于2021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公示2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提名的1项申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4日-6月30日。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实名以书面方式向我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联系人:张晓骏联系电话:67862769Email:364045294@qq.com联系地址:行政楼209 ... -
212021-06
关于我校参与其他单位项目提名湖北省科技奖励的公示2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参与其他单位的1项申报奖励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21日-6月27日。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实名以书面方式向我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联系人:张晓骏联系电话:67862769Email:364045294@qq.com联系地址:行政楼209 ... -
182021-06
关于2021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提名的8项申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8日-6月24日。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实名以书面方式向我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联系人:张晓骏联系电话:67862769Email:364045294@qq.com联系地址:行政楼209 ... -
182021-06
关于我校参与其他单位项目提名湖北省科技奖励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参与其他单位的3项申报奖励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18日-6月24日。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实名以书面方式向我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联系人:张晓骏联系电话:2769Email:364045294@qq.com联系地址:行政楼2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