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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顶通知

    科技处及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录
    科技处(先进技术研究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通讯录序号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办公地点1张本威处长/院长/主任8073文科综合楼南楼1405室2徐芬副处长8069文科综合楼南楼1419室3段治国副处长/副院长8068文科综合楼南楼1403室4汪兵副主任6692文科综合楼南楼1402室5周慧副处长8806文科综合楼南楼1419室6谭力办公室主任8067文科综合楼南楼1420室7周汉鸣政策规划部部长8070文科综合楼南楼1420室8胡志荣平台管理部部长8626文科综合楼南楼1420室9张晓骏成果奖励部部长2769文科综合楼南楼1421室10徐洪峰基础研究部部长8165文科综合楼南楼1418室11朱潇潇科协综合部部长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部部长2377文科综合楼南楼1418室12裴蕾先进院一部部长88057772(...
    2025-09-04
    关于组织参加2025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交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定于2025年9月24日至25 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 2025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交流会。现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基本情况(一)时间2025年9月24日-25日(二)地点西安建国饭店(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互助路2号)(三)会议组织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承办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四)会议主题“激发数字技术新活力,打造合作共赢新生态”,围绕新兴技术、...
    2025-09-04
    关于开展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武科规〔2022〕8号)、《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武科〔2023〕78号)、《华中师范大学“包干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22〕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题验收范围2023年立项以及2022年申请延期的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
    2025-09-03

    关于各类科学技术奖励(自然科学类)的校内公示流程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05-06 08:35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服务我校科研人员参与各类科技奖励(自然科学类)的提名工作,现将各类科学技术奖励(自然科学类)的校内公示流程通知如下:

    一、 所需材料

    1、准备官方通知电子版;

    2、填写公示公告(附件1);

    3、准备该项目公示信息电子版(按照各类奖项的要求提供),以项目名称命名;

    项目组将以上3份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我办邮箱:364045294@qq.com,邮件名为“公示+项目/候选人名称”;待公示后,项目组自行留存公示截图或照片。如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可联系我处开具公示结果证明(附件2)。

    二、公示平台

    1. 线上公示:一般为我校科技处网站

    2.线下公示:一般为学校公告栏及各相关学院公告栏

    3. 特殊情况:有特殊要求的在指定线下地址

    根据不同设奖方(各级政府、协会、学会、基金会等)的具体官方通知要求来。若无特殊说明,一般采取线上公示,公示期满,撤回附件内容,并注明“公示期满”。

    三、公示时间

    1.公示期限:根据各级各类奖项的要求。一般情况下,报奖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或7个自然日,从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计算。对于重大奖项或社会关注度极高的申报项目,公示期可适当延长。

     2. 特殊情况说明:若因特殊原因需缩短或延长公示期,项目组需提前说明原因,并在公示信息中显著位置公告。

    四、公示异议处理

    1. 异议收集阶段:公示期间,设立专门的异议受理渠道,包括电子邮箱、电话、邮寄地址等。指定专人负责接收、记录公众反馈的异议信息,对异议内容进行初步分类整理 。

      2. 异议处理阶段:对收到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异议收到后的5个工作日内)形成异议处理意见。若异议成立,项目组需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或撤回申报;若异议不成立,向异议人说明理由。

     3. 结果反馈阶段:将异议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异议人,并在原公示平台发布异议处理结果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

    五、 其他事项

    1.请严格按照各类奖励的通知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示,并预留足够时间进行公示及异议处理及盖章用印审批时间。如超出设奖方规定时限,我处不予补办。

    2.以上流程仅针对我校教师参与其他单位提名的科技奖励公示要求。我校提名的科技奖励由科技处统一组织公示。

    3.如需开具 “保密审查证明”,可参考http://xxb.ccnu.edu.cn/fwzn/bmsc.htm,联系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67868920

    4.如需开具科技奖励参与人员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的评价材料,先由学院党委出具相关评价材料后,再联系我处

    5.通过科技处进行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科技处向项目组提供公示结果说明。凡是未经科技处进行的公示,科技处不提供公示结果说明。

    6.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张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2769,联系邮箱:3640452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