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通知公告

    置顶通知

    关于各类科学技术奖励(自然科学类)的校内公示流程
    各有关单位:为更好的服务我校科研人员参与各类科技奖励(自然科学类)的提名工作,现将各类科学技术奖励(自然科学类)的校内公示流程通知如下:一、 所需材料1、准备官方通知电子版;2、填写公示公告(附件1);3、准备该项目公示信息电子版(按照各类奖项的要求提供),以项目名称命名;项目组将以上3份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我办邮箱:364045294@qq.com,邮件名为“公示+项目/候选人名称”;待公示后,项目组自行留存公示截图或照片。...
    2025-05-06
    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度科普统计报告的调查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二、调查内容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共六大类156个指标。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指标要求组织填报2024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2025-04-28
    2025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基于国芯算力驱动AGI创新研究专项申请指南
    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的通知》(教科发中心函〔2025〕3号)的相关要求,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与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晟时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设立“2025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基于国芯算力驱动AGI创新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说明1.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中心与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晟时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设立“...
    2025-04-22

    关于各类科学技术奖励(自然科学类)的校内公示流程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05-06 08:35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服务我校科研人员参与各类科技奖励(自然科学类)的提名工作,现将各类科学技术奖励(自然科学类)的校内公示流程通知如下:

    一、 所需材料

    1、准备官方通知电子版;

    2、填写公示公告(附件1);

    3、准备该项目公示信息电子版(按照各类奖项的要求提供),以项目名称命名;

    项目组将以上3份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我办邮箱:364045294@qq.com,邮件名为“公示+项目/候选人名称”;待公示后,项目组自行留存公示截图或照片。如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可联系我处开具公示结果证明(附件2)。

    二、公示平台

    1. 线上公示:一般为我校科技处网站

    2.线下公示:一般为学校公告栏及各相关学院公告栏

    3. 特殊情况:有特殊要求的在指定线下地址

    根据不同设奖方(各级政府、协会、学会、基金会等)的具体官方通知要求来。若无特殊说明,一般采取线上公示,公示期满,撤回附件内容,并注明“公示期满”。

    三、公示时间

    1.公示期限:根据各级各类奖项的要求。一般情况下,报奖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或7个自然日,从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计算。对于重大奖项或社会关注度极高的申报项目,公示期可适当延长。

     2. 特殊情况说明:若因特殊原因需缩短或延长公示期,项目组需提前说明原因,并在公示信息中显著位置公告。

    四、公示异议处理

    1. 异议收集阶段:公示期间,设立专门的异议受理渠道,包括电子邮箱、电话、邮寄地址等。指定专人负责接收、记录公众反馈的异议信息,对异议内容进行初步分类整理 。

      2. 异议处理阶段:对收到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异议收到后的5个工作日内)形成异议处理意见。若异议成立,项目组需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或撤回申报;若异议不成立,向异议人说明理由。

     3. 结果反馈阶段:将异议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异议人,并在原公示平台发布异议处理结果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

    五、 其他事项

    1.请严格按照各类奖励的通知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示,并预留足够时间进行公示及异议处理及盖章用印审批时间。如超出设奖方规定时限,我处不予补办。

    2.以上流程仅针对我校教师参与其他单位提名的科技奖励公示要求。我校提名的科技奖励由科技处统一组织公示。

    3.如需开具 “保密审查证明”,可参考http://xxb.ccnu.edu.cn/fwzn/bmsc.htm,联系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67868920

    4.如需开具科技奖励参与人员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的评价材料,先由学院党委出具相关评价材料后,再联系我处

    5.通过科技处进行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科技处向项目组提供公示结果说明。凡是未经科技处进行的公示,科技处不提供公示结果说明。

    6.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张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2769,联系邮箱:3640452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