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置顶通知
关于开展科技平台2025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我校参与“2025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科学奖”提名项目的公示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拟推荐洪山区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洪山区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学校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初审等环节,拟推荐汪兵同志为洪山区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一、被推荐人基本情况
姓名:汪兵
性别:男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
工作单位:科技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职务/职称:副主任(副处级)
从事科技创新相关工作年限:14年
二、主要先进事迹
汪兵长期从事校地校企科技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及师生创新创业管理工作。任职以来,牵头及参与产学研合作项目21项,促成合同金额逾7000万元。2025年,其主导的“多空间融合的混合式教学关键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成功实现2200万元技术转让,创教育科技领域单笔转化金额新高。
汪兵牵头申报并获批湖北省概念验证中心、武汉市首家师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推动华中师范大学与洪山区签署星创空间及星光概念验证中心共建协议,有效拓展了华中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服务载体。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规范,近5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未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现对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至19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技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对于反映问题者,我们将予以保密。
受理部门:科技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涛
联系电话:8196
电子邮箱:wutao2022@ccnu.edu.cn
办公地址:文科综合楼南楼1402
科技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