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由贵单位 教授(研究员)承担的2025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培育项目,资助期为3年(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5月1日)。重点培育项目在资助期内未完成约定任务的,不得提前结题;资助期满的,自然结题。
根据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请贵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填报《2025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培育项目执行进展》(附件1),于2025年11月15日前在科研管理系统里提交(上传)。
请注意:网上提交(填报)的材料不得包含涉密或敏感信息,相关材料请另行按规定报送给科技处(先进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杨备,联系电话:7883、7772。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培育项目执行进展》模板
科技处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