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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与科普建设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8 17:05 浏览次数:

各基本科研业务费学术交流与科普建设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科研项目管理,强化绩效导向,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及学校工作部署,现对202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与科普建设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5年获批立项且符合结项条件的学术交流与科普建设项目;2024年获批立项、因经费原因未按期结项的学术交流项目(后附清单)

二、结项自评要求

(一)以项目申报书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的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合规性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结题验收。

(二)成果必须以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作者(或标注“通讯作者”),以华中师范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上必须标注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英文及项目编号。

(三)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项目结项自评报告》(附件1)。

三、材料报送

采用系统在线填报提交,由项目负责人登陆学校一站式门户网站one.ccnu.edu.cn在“智慧科研(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结项自评报告,经学院(部)审核后报科技处。(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

结项报告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724:00。

如未按时完成结项,将影响项目负责人202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资格。前期在科研管理系统提交过结项报告,并已通过结项审核的项目无需重复提交。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结项材料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科技处将据此开展绩效评价,并作为后续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 系 人:朱潇潇

联系电话:2377

办公地址:文科科研楼南楼1418


附件1:学术交流与科普建设项目结项自评报告

附件2: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3:学术交流与科普建设项目清单


科技处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学术交流与科普建设项目结项自评报告.docx

 附件2:结项操作指南.rar

 附件3:学术交流项目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