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置顶通知
关于推荐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关于征集对非合作进展及成果素材的通知
关于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推荐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聚焦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中国科协启动了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试点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要求,我校属于此次试点高校,可按理科、工科和农科分别限额推荐。为顺利完成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中国科协依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和高校科协推荐一批具有学术潜力、创新能力的在读博士生入选本计划,依托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托举培养,通过组织吸纳、安排学术兼职、支持学术论文发表、提供学术交流平台、资助开展出国(境)访学等方式,促进博士生能力提升。托举期不超过2年。
二、支持对象
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对象的遴选条件包括: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按申请年8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的全日制高年级(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博士研究生;
(四)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博士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等学科门类,且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
(五)立足国家需求、产业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六)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
(七)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优先推荐。
三、系统平台和申报方式
(一)系统平台
计划依托“智慧科协”平台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系统开展工作,系统登录链接: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登录“智慧科协”平台进行账号注册,选择“候选人”角色,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填写由校科协提供的“推荐码”完成提交。本申报渠道通过校科协推荐,填报时需选择1-3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
四、校内推荐工作相关要求
(一)推荐名额
校内承担理科、工科和农科类博士培养工作的二级学院按照限额推荐候选人(请注明学科类别),只接收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材料。
(二)材料报送内容
(1)请相关学院于9月29日17:00前将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的《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情况报告发送至校科协联系邮箱。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遴选程序、候选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学术道德情况、科研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核及脱密处理情况做出说明。
(2)请申报人于10月9日17:00前将《推荐表》(附件1)和有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校科协联系邮箱。《推荐表》中内容必须与申报人登录“智慧科协”平台注册填报的内容一致。
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等证书,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奖励(排名前三)证书等。
以上材料务必按照相应时间节点发送至校科协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校内评审
学校将于10月11日组织校内评审并根据专家打分情况进行排序推荐,评审后在“智慧科协”平台将拟推荐人选材料提交至省科协。
五、其他说明
本计划资助方式有别于其他科研项目或人才计划,中国科协按照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的资助标准为入选者提供学术资助。学术资助主要用于入选者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开展出国(境)交流访学。本计划不与其他项目互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校科协):朱潇潇 2377
附件:1.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
2.博士生专项计划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附件1: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doc
研究生院 科技处(校科协)
2024年9月25日
- 附件【附件1: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博士生专项计划候选人情况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