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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中俄高技术应用开发科技合作圆桌会议与征集高技术应用成果展项目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然科学类)中期总结和结项自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启动202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启动202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启动202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
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院):
按照2024年我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会议的总体部署,现启动学术交流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促进学术交流,浓厚学术氛围,搭建我校教师与国际国内同行对话的平台,提高学校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同时为了加强国际交流、拓展学术视野、了解国际最新学术动态,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设立了“学术交流”项目,引导和支持学部(院)开展有组织科研,举办或承办高水平学术会议或论坛、讲座等活动。
二、申报要求
1.“学术交流”项目计划单列,即申报不受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限制,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项目执行期限一年,资金一次性拨付,年底经费清零。
2.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优先资助由上级主管部门(如教育部、科技部、基金委)主办、我校学部(院)承办的国内会议及活动,以及举办的有助于提升我校学术声誉的高端学术会议及活动。重点项目由学部(院)组织申报,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并承诺给予配套资金支持,配套资金不低于项目申报经费的50%。
3.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优先资助在我校举办的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及论坛、讲座等活动。一般项目由教师个人申报,各学部(院)初审推荐。
(承办“前沿交叉科学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包含在此列,围绕制约学科或专业领域当前发展的关键性科学问题、于国家优先发展科技领域相关的难点问题举办的高端学术交流会、研讨会,以主题前沿性、人员专业性、学科交叉性为主要特征。资助各学部(院)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院士专家来校作学术报告及研讨会等。)
4.举办和参与的学术会议及论坛、讲座等活动时间范围为:2024年4月—2024年 12月。
三、经费使用
1.“学术交流”项目经费仅可用于会议、论坛、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的直接开支,经费审核一支笔在科技处。
2.专项经费的使用,遵循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节点清理与熔断使用原则,在学术活动开展后实行一次性报销程序。
3.活动开展的宣传和总结纸质版材料请一并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zhouhanming@ccnu.edu.cn,由科技处统一存档备案。
四、工作安排
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15日。请各学部(院)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前完成系统初审推荐工作,科技处将以系统导出数据形成《学术交流项目推荐汇总表》开展后期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申报书正文
联 系 人:周汉鸣
联系电话:8070
科技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