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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顶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我校将对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范围1、应用基础前沿项目2、曙光计划项目二、填报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20日前,将《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三、联系人及方式王珏     7883    wangjue@ccnu.edu.cn 附件:1.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创...
    2023-03-31
    关于校内研究机构(科技类)评估结果的公示
    校内有关单位、机构负责人:    依据《华中师范大学校内研究机构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21〕101号)》,科技处组织开展了校内研究机构(科技类)绩效评估的工作。经过绩效总结、现场汇报、专家会评等程序,现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    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书面的形式,向科技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
    2023-03-27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实施知识创新强基行动,支持开展前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和一流科研机构建设,为全市科技创新提供强劲“动力源”,根据《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实施方案(试行)》和《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武科[2023]19号)的规定和要求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知识创新专项项...
    2023-03-27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3-27 11:32

    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知识创新强基行动,支持开展前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和一流科研机构建设,为全市科技创新提供强劲“动力源”,根据《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实施方案(试行)》和《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武科[2023]19号)的规定和要求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类别包括基础研究项目和曙光计划项目。

    (一)基础研究项目。 主要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等科学前沿探索,取得从“0到1”原创性突破,单个项目支持额度20万元,项目数4项。

    (二)曙光计划项目。 主要支持科研起步阶段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创新型基础研究和科学探索,单个项目支持额度10万元,项目数12项。

    二、申报条件

    (一)基础研究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学校的在职科研人员,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2.鼓励与在汉企业深度合作,优先支持有成果转化前景的研究项目企业参与申报的,需提供一定的配套经费。

    3.支持已独立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或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科研教师,在相关领域开展的探索性前沿研究,或以解决行业或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和社会重大问题为目标的自主创新研究。

    4.聚焦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省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

    5.优先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任务的研究团队项目;

    (二)曙光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学校的在职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81月1日以后出生,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2.支持结合本学科优势,与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重点支持信息技术、绿色环保、生物医药及数字产业等领域。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本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0236月—20256月,《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应签字盖章,与在线填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主要内容一致(涉密项目应进行脱密处理后再上传)。

    (二)项目管理。项目经费试行《华中师范大学“包干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2219号管理,项目验收试行“备案制”管理,参照《市科技局关于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和项目验收“备案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武科[2020]23号)执行。项目立项后不另行签订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考核目标进行验收。

    (三)相关限制。已被纳入科研诚信很名单的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材料提交及咨询方式

    项目申报人填写2023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10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wangjue@ccnu.edu.com(邮件主题:2023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申报

    联系人:王珏   7883

     

    附件:2023年度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格式)

     

     

     

     

                                              科技处

    20233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