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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3年武汉市科协科技创新智库决策咨询课题选题的通知
【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山石网科网络安全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2〕5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队奖。
(二)评选条件
1.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科技工作者。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提名人选。
2.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团队结构稳定、合理,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获得者不作为被提名团队负责人。
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 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 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提名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请明确区分“个人、团队和单位在科技成果产出中的贡献”。鼓励相关候选人以临床案例库、中医药案例库或科研仪器案例库等作为科技成果代表作。
(三)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企业一线女性科技工作者。提名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四)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须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如专家提名的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或候选团队办理。
(五)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名额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校内各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老师申报,可推荐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各1项。
(二)请于2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提名表、附件材料等)发送至邮箱zhuxiaoxiao@ccnu.edu.cn。《附件材料》应包括重要科技奖项、重大科研项目、代表性论文和著作、重要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经由学院审核盖章的提名表纸质材料3份至科技处办公室。
(三)其他申报事宜后续通知。
联系人:朱潇潇 联系电话:13886136200
附件1: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样表).doc
附件2: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样表).doc
科技处(校科协)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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