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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武汉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武科规〔2017〕9号)、《市科技局关于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和项目验收“备案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武科〔2020〕23号)以及《华中师范大学“包干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的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
二、验收方式
2019年立项的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方式为结题验收。结题验收由学校科技处分领域组织专家对验收材料集中进行评审。
项目验收名单详见《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度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清单》(附件1)
三、验收材料
(一)《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项目验收备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① 验收材料报送函;
②《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附件;
③《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
④《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
四、验收程序
(一)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及《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并按要求签字后提交科技处。
(二)受理审查。科技处对验收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次性告知项目负责人补充完善验收材料。
(三)组织验收。科技处对通过受理审查的项目择期开展结题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按期开展项目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展验收,应在任务书签订的项目截止日期前向科技处提交延期验收申请,项目延期验收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六、提交材料时间
各项目负责人应于2021年3月30日前提交验收材料。
联系人:王珏
联系电话:8067
email:248212000@qq.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二楼209办公室
科技处
2021年11月8日
附件:
1.武汉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度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清单
3.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备案材料模板
4.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 附件【附件1:武汉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度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清单.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备案材料模板.rar】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