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2 09:45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

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院):

按照2023年我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会议的总体部署,现启动学术交流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促进学术交流,浓厚学术氛围,搭建我校教师与国际国内同行对话的平台,提高学校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同时为了加强国际交流、拓展学术视野、了解国际最新学术动态,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设立了“学术交流”项目,引导和支持学部(院)开展有组织科研活动,举办或承办高水平学术会议。

 

二、申报要求

1.“学术交流”项目计划单列,即申报不受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限制,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项目执行期限一年,资金一次性拨付,年底经费清零。

2.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优先资助由上级主管部门(如教育部、科技部、基金委)主办、我校学部(院)承办的国内会议,以及举办的有助于提升我校学术声誉的高端学术会议。重点项目由学部(院)组织申报,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并承诺给予配套资金支持,配套资金不低于项目申报经费的50%。 

3.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优先资助在我校举办的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一般项目由教师个人申报,各学部(院)初审推荐。

4.举办和参与的学术会议召开时间是2023年6月—2023年 12月。

三、工作安排

系统网址:https://kygl.ccnu.edu.cn/userAction!do_casLogin.action

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3年6月3日—6月10日。

请各学部(院)于2023612日(星期)前完成系统初审推荐工作,科技处将以系统导出数据形成学术交流项目推荐汇总表开展后期工作,过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操作视频

 

 

  人:周汉鸣

联系电话:8070

科技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