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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请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2 15:28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项目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2022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单项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年·项,项目周期不超过1年。

  2022年成果转化项目资助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科技合作项目,包括:

  1.后资助项目:①年度到账50万元以上的技术转让项目;②年度到账100万元以上的技术开发项目;③年度到账2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科技合作项目。

  后资助项目要求承诺2022年底前完成专利转化(转让或许可)5项(次)以上。

  2.培育项目:①目标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高价值专利(知识产权)的培育;②自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200万元以上的项目;③促进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培育项目要求2022年签订的技术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培育目标。

  3.技术示范与成果推广项目:①与20家以上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促成科技项目资金往来不少于1000万元的项目;②培养100个以上潜在客户(行业、产业链)的项目;③直接受众1000人以上的科学技术推广(普及)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人资格:申请人2022年未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其他类型项目。

  2.项目条件:①经费以学校财务到账(包括时间、金额、负责人、资金类型)为准。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武汉市科技局技术交易额认定为准,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以全国技术合同登记为准。

  核算周期:到账经费按2021年1月-2022年8月核算;目标经费按2022年1月-2022年12月核算。

  3.立项资助的项目若未能完成绩效目标,则:①完成绩效目标前,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再资助新的项目;②不得申请2023年、2024年、202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资助。

  三、申请与评审

  1.申请人2022年9月23日-2022年9月27日,登录科研管理系统(srms.ccnu.edu.cn)在线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科技处(技术转移中心)。

  2.技术转移中心负责受理2022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技术转移中心(行政楼113室)

  联系人:段治国,安红高

  联系电话:8068,2002

  电子邮箱:duan@ccnu.edu.cn。

  特此通知。



技术转移中心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