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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7 11:27 浏览次数: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为满足教学科研单位的科研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信息请查看附件1。

二、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2.具有知名高水平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岗位具体要求请咨询用人单位。

三、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由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具体实施: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华中师范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审批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学院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华师科研助理报名材料,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名材料.zip。

    报名同时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包括:

(1)已获最后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3)在校期间成绩单(需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如论文检索报告、科研奖励等)。

2.组织考核。由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3.公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聘用。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审议通过、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

具体聘期根据项目需要决定,薪酬待遇面议。

对于拟录用人员,由华中师范大学组织签订人事派遣合同,由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办理“五险”等相关手续。

五、相关说明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2.未尽事宜请向我校科技处、社科处或用人单位咨询。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 027-67862377

  社科处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 027-67861951

派遣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湖北中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刘寰宇027-87715281、

  湖北省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张业 027-87257973、

  湖北纳杰人才资源有限公司  牛苗 15707205052


 附件1: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信息.xlsx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