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内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的通知要求,现将依托我校建设的教育部教育信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2年3月 25日-31 日。
全校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材料有异议,可在2022年3月31日17:00前,以书面实名形式向科技处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树楠
联系电话: 027-67862769
科技处
2022年3月25日
(公示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