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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4 10:0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知识创新强基行动,支持开展前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建设,为全市科技创新提供强劲“动力源”,根据《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实施方案(试行)》和《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武科[2022]7号)的规定和要求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类别包括基础研究项目和曙光计划项目。

(一)基础研究项目。 主要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单个项目支持额度20万元。

(二)曙光计划项目。 主要支持科研起步阶段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聚焦国际科技前沿,开展科学探索。单个项目支持额度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基础研究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科研教师,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2. 重点围绕武汉市“965”产业体系(见附件1)开展研究;

3. 优先支持与本地企业有产学研合作,并具有成果转化前景的研究项目;

4.支持已独立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或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科研教师,在相关领域开展的探索性前沿研究,或以解决行业或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和社会重大问题为目标的自主创新研究。

5.支持在交叉学科领域针对国家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前沿交叉科学研究;

(二)曙光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科研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198711日以后出生),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2.优先支持与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三、申报方式

(一)学院推荐阶段

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学院应充分发挥学术组织的作用,受理项目申请和项目推荐工作,保证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原创性,避免与已经在研或结题的各类项目研究重复,避免出现用其他项目已有研究成果冲抵本项目的现象。各学院推荐指标另行通知。

(二)专家评审阶段

1.基础研究项目采用会评答辩方式,答辩时限20分钟,项目负责人陈述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2.曙光计划项目采用函评方式,评审专家根据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基础、创新性以及附件材料做为基本依据进行评审。

(三)项目立项阶段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2022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拟立项清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结果报武汉市科技局备案。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实施周期。本次项目实施周期均为20226月—20246月,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

(二)项目管理。项目经费实施“负面清单(见附件2+包干制”管理,项目验收实施“备案制”管理,参照《市科技局关于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和项目验收“备案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武科[2020]23号)、《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包干制”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项目立项后不另行签订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考核目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三)相关限制。已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项目内容不符合有关保密规定的;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承担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材料提交及咨询方式

各项目申报单位请于410日下午4:00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angjue@ccnu.edu.cn)。

报送材料包括:

(一)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1份(申报书首页加盖院系公章)

(二)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院系公章)

联系人:王珏 2377

 

 

附件:1. 武汉市“965”产业体系

2. 知识创新专项经费使用“负面清单”

3. 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推荐项目汇总表

4. 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格式)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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