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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入驻华中师范大学校务服务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9 09:09 浏览次数:


为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深入落实,科技处以少跑一趟、少等一天、少签一次作为改革的具体目标入驻华中师范大学校务服务中心(位置为田家炳负二楼,原一卡通中心,工商银行南侧),请涉及到以下项目的老师即日起赴该处办理相关业务。

1.基本科研业务费报账初审

(适用于编号起始为1100-30106的科研项目)

(1)提交经费报销单及相关票据(如有特殊情况说明、出差审批单、自驾车租车出差申报单、酬金发放明细表,请先提交学院签字盖章)

(2)现场审核:

未通过——退回修改

过——交财务处
2.
科研仪器购买经费认定

(适用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基本科研业务费购买科研仪器)

(1)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认定表》

(2)学院审核签字

(3)科技处认定:

——金额3万以内,现场审核,对符合相关财务规定的认定表签字盖章

——金额超过3万,交由项目经费主管部门领导审核,通知领取
3.
专利、软著申请初审备案

(1)专利申请人提交《华中师范大学专利申请审批表》和《专利服务合同》等相关材料

(2)软著申请人提交《华中师范大学软件著作权申请表》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