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2025﹞4号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04-01 10:58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的要求,经研究,对以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给予现金奖励,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科技成果转化信息 | ||||
成果名称 | 含嘧啶环的膦酸酯类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 |||
成果种类 | þ专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植物新品种权 | |||
转化方式 | þ技术转让 □技术许可 | 转化收入及 | 5万元 2025年3月12日 | |
奖励人员 | 彭浩 | 现金奖励 | 3.5万元(税前) 依据《华中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办法2024年修订)》(华师行字〔2024〕13号)5万元×70%=3.5万元 | |
现金奖励 | 预计2025年4月 | |||
技术合同 | 武汉市洪山区技术合同登记站,合同编号2024-4206-13-000288 | |||
公示期限 | 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2日 | |||
现金奖励详情 | ||||
姓名 | 岗位职务 | 对完成和转化科技成果作出的贡献 | ||
彭浩 | 副教授 | 主持完成并转化科技成果 | ||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2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信息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反映。
联系人:刘树楠 电话:027-67862003
科技处 人事处 财务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