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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然科学类)结项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武汉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与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通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然科学类)结项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科研项目管理,强化绩效导向,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及学校工作部署,现对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然科学类)结项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以来获批立项且符合结项条件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在研项目
二、结项自评要求
(一)以项目申报书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的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合规性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结题验收。
(二)成果必须以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作者(或标注“通讯作者”),以华中师范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上必须标注“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字样。英文统一标注为“Financially supported by self-determined research funds of CCNU from the colleges’basic research and operation of MOE”。
(三)项目负责人填写《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项自评报告》(结项自评报告,见附件1)。
三、材料报送
采用系统在线填报形式,由项目负责人登陆学校一站式门户网站one.ccnu.edu.cn在“智慧科研(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结项自评报告,经学部(院)审核后报科技处。(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
系统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24:00。
如未按时提交结项,将影响项目负责人2025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资格。前期在科研管理系统提交过结项报告,并已通过结项审核的项目无需重复提交。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结项材料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科技处将据此开展绩效评价,并作为后续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 系 人:朱潇潇 2377
办公地址:行政楼209室
科技处
2025年3月21日
- 附件【附件1 结项自评报告.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指南.rar】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