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置顶通知
中国土壤学会土壤遥感与信息专业委员会 中国土壤学会土壤发生分类和土壤地理专业委员会 2022年联合学术研讨会通知(第二轮)
中国心理学会网络心理专业委员会2022年学术年会 暨第九届网络时代的心理与行为研究前沿研讨会
第三届“现代体育与军事训练发展”学术论坛征稿通知
关于实施2022年华中师范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人才助力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相关学部、学院:
根据2022年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总体工作的部署,现将我校科技人才助力项目遴选征集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人才助力项目概况
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项目按照学校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分配方案》,实施科技人才助力项目。此次项目遴选范围包括:领军人才(团队)项目和优秀青年团队项目。
其中领军人才(团队)项目拟资助项目数不超过5项,优秀青年团队项目拟资助项目数不超过20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项目采用1+2资助模式,立项后给予一年的培育资助,对达到预期目标的团队给予二年的持续资助。对于提前完成资助目标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项,不影响资助总额。
项目数 |
项目类别 |
项目 年限 |
资助 模式 |
单项资助 总额 |
5 |
领军人才项目 |
3 |
1+2 |
100-200万元 |
20 |
青年团队项目 |
3 |
1+2 |
30-60万元 |
二、科技人才助力项目总体要求
1.坚持择优推荐,确保人选质量。严格选才标准,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意识、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重要条件,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2.坚持“四个面向”。项目须充分依托项目承担单位,有效发挥学部、学院学术委员会作用,依据学校科学研究“十四五”发展规划要点,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发挥学科特色与优势,凝练方向,聚焦科技前沿,对接国家重大需求,积极服务区域发展,重点聚焦政府关心、社会关注和人民关切的难点热点科技问题,推动科研创新“接地气”。着力解决“卡脖子”问题,努力实现“0到1”的突破,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计划、高水平科技成果、高质量科技奖励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3.坚持开展有组织科研。支持学部、学院积极开展有组织的科研,配合科研团队开展研究范式创新,提升科研资源的统筹协调能力,汇聚相关学科资源向重点团队、重点人才、重点方向聚焦,在科研空间、科研基础条件、科研人力资源、科研评价与奖励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作出典范。充分调动科研团队的积极性,赋予团队首席专家(PI)更大的科研自主权,落实团队首席专家“五权”。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精准靶向创新,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优势办大事”,建立“以问题定任务、以任务建团队、以团队促发展”的科研组织模式。
4.坚持探索科技评价改革。鼓励并支持学部、学院开展科技评价改革试点,建立和完善科研团队备案制,鼓励学部、学院针对科研团队制定专门的分类评价体系,区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等不同研究特性和成果形式,形成符合科学规律的多元分类评价机制。
三、项目类别
1.领军人才(团队)项目
以培育国家高层次人才(团队)为目标,通过依托校内重点研究基地、平台,支持校内优秀学术带头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突出“高精尖”需求,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自主组建和带领研究团队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研究团队。
2.优秀青年团队项目
优秀青年团队培育项目,以培育青年高层次人才(团队)为目标,支持优秀学术骨干,共同聚焦重要研究方向,合作开展创新研究,取得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具备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重点支持数、理、化、生、人工智能等已经具有较强研究基础的优秀青年团队建设。
四、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具备爱国奉献的高尚品德,坚持科学家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1.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从事科研工作的一线在职教师。申报人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2.优秀青年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从事科研工作的一线在职教师。申报人研究领域符合所在学科的发展特色与优势,已取得较高水平的创新性成果,成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科研团队规模适度,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优秀青年团队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4.领军人才(团队)项目实行限项推荐,学院、学部限报1项,在上年度目标考核中科研绩效突出的单位限报2项,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5.在基本科研业务费同一申报年度,申请人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的项目(含申请主持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申报人主持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未结题则不得申报。
五、推荐程序
1.推荐遴选。各学部、学院应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作用,商定团队支持政策,制定推荐流程,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广泛动员,认真遴选。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宁缺毋滥,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荐工作。
2.确定名单。各学部、学院根据遴选结果,在单位内开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报送科技处(报送格式见附件1)。
3.校内遴选。学校将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组建项目评审组,根据上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评审答辩等工作。
4.立项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审批,开展项目立项与资金拨付工作。
六、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于2022年5月10日17点前报送至科技处(行政楼2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邮箱28581993@qq.com。
联系人:周汉鸣
联系电话:67868070
科技处
2022年4月25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次
- 附件【关于实施2022年华中师范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人才助力项目征集的通知.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