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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顶通知

    关于开展科技平台2025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科技平台2025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各科技平台:为坚持四个面向,强化有组织科研,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建设,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校内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科技平台的管理,科学评估平台绩效产出水平、全面掌握平台年度运行情况,促进各平台高效运行发展,科技处拟对校内科技平台2025年度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正常运行1年以上的校内各级各类科技平台。二、材料要求各科技平台成果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2025-12-23
    关于我校参与“2025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科学奖”提名项目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 通知》(宁科基础字〔2025〕7 号)要求,现将我校作为完成单位参与申报2025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科学奖   的项目“宁夏引黄灌区农田硝酸盐淋洗损失特征及阻控机制”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提名项目的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向我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025-12-16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根据《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26年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二、支持强度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为10万元。三、项目申报(一)规范申报。本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026年6月—2028年6月,《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应签字盖章,...
    2025-12-09

    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教育厅2025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6-01-12 16:41

    校内各单位:

    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科技管理委托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湖北“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创新需求,研究方向面向自然科学领域;二是研究思路明确,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学风端正; 四是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尤其是结合“双百”科技赋能工程与对口县市区开展联合研究,所申报项目优先予以立项。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青年人才项目。选题应面向解决产业一线技术需求或聚 焦新兴交叉学科领域探索研究,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 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

    2.重点项目。选题应重点面向湖北“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未来产业和新兴交叉学科创新需求,研究目标明确,创新性强,对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

    3.指导性项目。选题主要面向应用研发、校企合作和成果 转化方向,经费自筹,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内容包括前沿交叉研究、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转化等,创新团队原则上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支持团队负责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 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 础,防止“临时组队”、“简单拼凑”参加申报。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作为团队负责人及 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参与申报。

    二、校内工作安排

    各院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请于1月19日前提交至科技处。

    项目负责人还须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完成填报,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网址: http://ust.e21.cn) 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附件2),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扫描上传。通知附件和电子表格请在“云平台”自行下载。填报截止时间为1月29日。

    另外,创新团队的执行期限为2025.1.1-2029.12.31;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指导性项目均为2025.1.1-2027.12.31。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工作纪律。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 一经查实,将视 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项目指标或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 格等处理。

    (二)加强项目审查。各学院应优先支持尚未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参与申报,同一类别项目已申请立项的不能重复申报,人文社科、艺术类和管理类等类别项目不能参与申报。各学院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防止非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杜绝重复申报行为。

    (三)推动“人工智能+科研”行动。各学院要主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组织科研人员学好用好各类人工智能 工具,探索人工智能与各领域研究的协同创新。各学院申报的 科研项目中使用人工智能赋能研究的原则上不低于总项目数的20%。

    (四)本次申报项目类别为指导性计划,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筹措解决。

    联系人:王珏

    联系电话:2003


                                         科技处

                                                     2026年1月12日


    附件1 《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专家评审表、项目汇总表)

    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