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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基础科学研究项目(基础研究、AI+)结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优秀青年团队项目(国家青A、重点和青B培育项目)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举办“智能科学大讲堂”第二期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基础科学研究项目(基础研究、AI+)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基础科学研究项目(基础研究、AI+)负责人:
为规范基础科学研究项目(基础研究、AI+)管理,强化绩效导向,依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及学校工作部署,现针对该类项目2025年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5年获批立项且符合结项条件的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基础科学研究项目(基础研究、AI+)。
二、结项自评要求
1.需以项目申报书为根本依据,客观、如实地对项目计划目标完成情况与经费使用合规性开展结题验收。
2.项目成果须以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作者(或标注“通讯作者”),且以华中师范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上必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英文及项目编号。
3.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项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
4.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
1.采用系统在线填报提交方式,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学校一站式门户网站(one.ccnu.edu.cn),在“智慧科研(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结项自评报告,经学部(院)审核通过后报科技处。
2.系统填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24:00,未按时完成结项的项目,将影响项目负责人202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资格。若前期已在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结项报告且通过结项审核,无需重复提交。
3.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结项材料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科技处将依据提交材料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项自评报告》
附件2:《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延期申请》
科技处
2025年10月31日
- 附件【附件2:延期申请.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结项报告.docx】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