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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新进教师项目中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与科普建设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科技奖励培育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要求,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须取得成果登记号,为了顺利推进湖北省奖励提名工作,按《湖北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管理办法》(鄂科发成字〔2001〕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科技成果线上登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理流程
科技成果登记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实行线上办理。
1、各成果申请人登录系统(如已有账号密码的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如无账号需注册或支付宝、鄂汇办扫码登录)后切换到“湖北省”-“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登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办理。
2、进入成果登记填报系统后,填报人须绑定单位,选择“华中师范大学”, 绑定后及时联系学校科技处进行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登记填报。
3、填报人进行成果登记,选择“新增成果”,
(1)选择 A、C 类成果登记,登记单位选择“湖北省科技厅”;
(2)选择 B、D-G 类成果登记,登记单位选择“武汉市科技局”。
成果登记类别按实际选择后进行填写。(成果完成单位、成果完成人列表务必与成果评价报告中的名称、数量、顺序一致。)
4、所有内容填写完毕后,填报人需进行校验检查,填写无误、校验通过后即可提交。
5、学校仅有审核“绑定单位”的权限,成果登记后关注系统审核情况,若需补充材料请及时更新完善;系统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 7 个自然日。
6、公示结束后,填报人登录系统可进行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下载。
二、账号绑定时间
填报人提交后及时联系科技处,工作日均可进行绑定审核。
三、其他相关工作
1、成果类型:
A、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通过验收)
C、评价成果
B、地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验收)
D、行业准入(新药、新品种等)
E、标准(1 国际标准、2 国家标准、3 行业标准)
F、知识产权一类(1 发明专利、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G、知识产权二类(1 软件著作权、2 实用新型专利、3 外观设计专利)
2、提名2025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须在提名通知发布日期前取得成果登记号。
3、登记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以打电话咨询027-87831707 。
4、鄂科发成字〔2001〕160号文件正在修订中,修订后的办法对成果登记的时限会有要求。财政资金资助的成果应登尽登。建议老师们尽量把之前的成果进行登记,避免新文件出来之后,出现不符合时限要求的成果无法登记的情况。
四、校内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7862769
邮 箱:364045294@qq.com
科技处
2025年10 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