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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顶通知

    关于2025年度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创新奖提名项目公示2
    根据中国发明协会《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5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发协字[2025]6号)要求,现将我校参与提名发明创业奖创新奖的项目“大规模接入的无源物联网反射通信系统关键技术及应用”基本信息进行公示。成果名称:大规模接入的无源物联网反射通信系统关键技术及应用主要完成人:李兴旺、黄高见、黄梦延、彭红星、王骥(华中师范大学),朱明甫。主要完成单位:河南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河南垂天科技有限公司。...
    2025-05-29
    2025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联合专项(六期)申请指南
    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的通知》(教科发中心函〔2025〕3号)的相关要求,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曜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合设立“2025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联合专项(六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说明“2025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联合专项(六期)”基金课题包括“新开普智慧校园关键技术研发专项”和“曜程数智教育项目”。1. 新开普智慧校园关键技术研发专项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设立“...
    2025-05-27
    我校拟提名2025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公示
    校内各单位: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拟提名的11项申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地点为行政楼209办公室和各学院公示栏。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提名项目的内容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向我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具体详实,便于调查核实。特此公示。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7862769Email:364045294@...
    2025-05-12

    关于各类科学技术奖励(自然科学类)的校内公示流程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05-06 08:35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服务我校科研人员参与各类科技奖励(自然科学类)的提名工作,现将各类科学技术奖励(自然科学类)的校内公示流程通知如下:

    一、 所需材料

    1、准备官方通知电子版;

    2、填写公示公告(附件1);

    3、准备该项目公示信息电子版(按照各类奖项的要求提供),以项目名称命名;

    项目组将以上3份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我办邮箱:364045294@qq.com,邮件名为“公示+项目/候选人名称”;待公示后,项目组自行留存公示截图或照片。如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可联系我处开具公示结果证明(附件2)。

    二、公示平台

    1. 线上公示:一般为我校科技处网站

    2.线下公示:一般为学校公告栏及各相关学院公告栏

    3. 特殊情况:有特殊要求的在指定线下地址

    根据不同设奖方(各级政府、协会、学会、基金会等)的具体官方通知要求来。若无特殊说明,一般采取线上公示,公示期满,撤回附件内容,并注明“公示期满”。

    三、公示时间

    1.公示期限:根据各级各类奖项的要求。一般情况下,报奖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或7个自然日,从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计算。对于重大奖项或社会关注度极高的申报项目,公示期可适当延长。

     2. 特殊情况说明:若因特殊原因需缩短或延长公示期,项目组需提前说明原因,并在公示信息中显著位置公告。

    四、公示异议处理

    1. 异议收集阶段:公示期间,设立专门的异议受理渠道,包括电子邮箱、电话、邮寄地址等。指定专人负责接收、记录公众反馈的异议信息,对异议内容进行初步分类整理 。

      2. 异议处理阶段:对收到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异议收到后的5个工作日内)形成异议处理意见。若异议成立,项目组需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或撤回申报;若异议不成立,向异议人说明理由。

     3. 结果反馈阶段:将异议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异议人,并在原公示平台发布异议处理结果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

    五、 其他事项

    1.请严格按照各类奖励的通知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示,并预留足够时间进行公示及异议处理及盖章用印审批时间。如超出设奖方规定时限,我处不予补办。

    2.以上流程仅针对我校教师参与其他单位提名的科技奖励公示要求。我校提名的科技奖励由科技处统一组织公示。

    3.如需开具 “保密审查证明”,可参考http://xxb.ccnu.edu.cn/fwzn/bmsc.htm,联系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67868920

    4.如需开具科技奖励参与人员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的评价材料,先由学院党委出具相关评价材料后,再联系我处

    5.通过科技处进行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科技处向项目组提供公示结果说明。凡是未经科技处进行的公示,科技处不提供公示结果说明。

    6.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张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2769,联系邮箱:3640452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