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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专任教师(自然科学类)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4 09:21 浏览次数:

各项目依托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本次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9及以前获批立项的所有未结项项目。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如延期结项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变更申请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验收以项目申报书为基本依据,对验收项目的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合规性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结题验收。

2、成果必须以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作者(或标注通讯作者),以华中师范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上必须标注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字样。英文统一标注为Financially supported by self-determined research funds of CCNU from the collegesbasic research and operation of MOE

三、结题验收形式

各项目依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灵活组织和安排时间,开展结题结项工作,制定的验收计划和安排需在科技处完成报备,样表见附件2。  

四、材料报送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放管服政策,减轻科研教师负担,本次结题项材料由项目负责人直接在我校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结题栏目中填写提交,系统提供导出和打印结项报告书功能供结项验收使用,科技处不再收取纸质验收材料。注意,系统中显示的项目状态(在研/结项)将作为来年申报专项资金资助的依据。

    项目依托单位填写《结项验收信息排序表》,见附件3。此将作为来年择优滚动支持项目立项的依据。按照来年专项申报的时间安排,本次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121日。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67868070

 

 

 

 

科技处

2020年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