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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经费执行节点清理等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3 10:41 浏览次数:

 

 

 

位、目负

 

接学校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截至 2021年831日,全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经费(编号301062开头)执行率为62.83%,尚未达到序时进度66.67%。基于专项经费零基预算、逐年资助的特点,确保本年度执行进度及来年预算获取额度,经研究决定现对专项经费节点清理等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2021年9月30日执行率要求为75%2021年11月15日执行率要求为100%

二、对执行进度未达标的项目经费编号3010621开头按计划进行节点清理,执行时间为930日17:00。网上预约截止时间2021年92617:00,财务处现场交单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17:00

三、现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经费的审核报销请至校务服务办事大厅,地址在田家炳楼楼下工商银行旁边(原一卡通中心)。

四、针对基本科研业务费报销问题,汇总如下:(1)  支出范围。禁止支出办公用品,包括但不限于笔、本子、台灯、滤水壶、滤芯、垃圾袋等。 (2) 差旅问题。执行《华中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非科研项目经费)》相关规定: 一是需附《华中师范大学出差审批单》并由所有出差人员签名;二是人员分类、住宿标准按非科研项目经费差旅标准执行;三是不执行住宿费包干制度;四是不执行野外补助定额包干制。

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加快经费执行。关于项目执行情况清单及任何疑问可以联系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公室或财务处。

 

 

系 人:周老师 喻老师(财务处)

 

联系电话:8070  3882

 

 

 

 

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公室

 

2021 09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