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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8 15:43 浏览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武汉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武科规〔20179号)、《市科技局关于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和项目验收“备案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武科〔202023号)以及《华中师范大学“包干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的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

二、验收方式

2019年立项的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方式为结题验收。结题验收由学校科技处分领域组织专家对验收材料集中进行评审。

项目验收名单详见《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度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清单》(附件1

三、验收材料

(一)《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项目验收备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① 验收材料报送函;

②《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附件;

③《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

④《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

四、验收程序

(一)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及《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并按要求签字后提交科技处。

(二)受理审查。科技处对验收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次性告知项目负责人补充完善验收材料。

(三)组织验收。科技处对通过受理审查的项目择期开展结题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按期开展项目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展验收,应在任务书签订的项目截止日期前向科技处提交延期验收申请,项目延期验收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六、提交材料时间

各项目负责人应于2021330日前提交验收材料。  

联系人:王珏

联系电话:8067

email248212000@qq.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二楼209办公室

科技处

2021118

附件:

1.武汉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度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清单

3.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备案材料模板

4.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